近日,全国多地遭遇暴雨侵袭,各级政府部门积极应对,其中不乏一些治理好办法。比如昆明实行的“淹水责任人制”,有效缓解了“发现淹水不知道该找谁”问题,解了不少市民的燃眉之急。
只是,办法虽好,用起来问题也不少。比如,“淹水找责任人”目前还未成为大多数市民习惯的做法。有媒体报道,昆明市民通过“昆明12345市长热线”微博公开反映淹水情况的,短时间内就有10条之多,这还不包括在微博后台反映情况的。相比之下,淹水点责任人近两个月只接到20多个反映淹水的电话。可见,市民更倾向于直接找市长热线这类相对传统的办事窗口反映问题,而非遇到淹水找相关责任人。
原因何在?从媒体报道中不难发现,有的市民并非不愿意去找相关责任人,只是不知道上哪儿去找,怎么去找,甚至还有市民根本不知道有这种解决问题的途径。可见,好办法要真正实现行之有效,必须推而广之,严抓落实。与此同时,这也对相关责任人提出了更高要求,确保其能将责任落实到位:要与责任范围内的市民保持紧密的联系,及时了解民情,保持手机畅通,能随叫随到等。
同样的道理,不只适用于城市防汛方面。观察近年来其他各领域的建设情况,凡是成绩显著的地方或者部门,往往都能将主体责任落实到位。相反,一些不良事件背后,则普遍存在主体责任付之阙如的问题。可见,在处理一些问题时,能提出好的办法,设立相关责任人只是第一步,切实让相关责任人负起责任才是解决问题的关键所在。
我们期待城市防汛好办法推而广之,让城市不再“年年雨季年年淹”。同时,也期待其他领域出现的好办法也能被落实到位。